本报讯 已于7月1日起施行的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一户限养一只犬。虽然广州市公安机关设有犬只留验场所,在市内多处设有登记处收容市民多余的狗。但记者发现,很多市民嫌麻烦,将多余的狗直接抛弃到大街小巷,以前的一些宠物狗现在变成了街头无人看管的流浪狗。流浪狗咬了人怎么办?越来越多的流浪狗成了《条例》实施以后,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。
连日来,在“广州视窗”等广州本地或社区网站的讨论平台上,“转让爱犬”成了最热烈的话题。在很多单位的内部网上,也可以见到许多帖子,希望家中多余的狗狗能被同事领养。
家住沙河某小区的陈小姐养了3只小狗,辈分最大的狗狗“扬扬”已经6岁。养犬《条例》实施后,陈小姐迫不得已,就把一只狗送到深圳的父母家,另一只赠送给了亲戚。“我也知道公安部门有犬只收容站。但我也不忍心将养了几年的狗狗送去收容站。”陈小姐告诉记者说。
可爱狗狗没人要、被流浪狗咬伤索赔困难……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实施后,“狗患”正在日益成为一个社会新问题。
7月3日下午,刘先生正在白云区新市士多店里做生意,突然听见3岁的孩子哇哇大哭,跑出去一看:小孩抱着双腿坐在地上,小腿、膝盖及大腿处全被抓伤了,还在流血——全是一只流浪狗干的。随后,他抱着孩子去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,前后共花了600多元的医疗费。“坐在自家门口遭狗咬,费用也没人承担。这些流浪狗太可恨了,把人咬伤找个说理的地方也没有。”刘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。
街头流浪狗多了起来,让很多有小孩的家长十分担心。一位住越秀区万福路的王女士告诉记者:“四五岁小孩子最爱逗狗狗玩,他们一跑,狗狗就追。万一被流浪狗咬了,怎么办?”
市民支招:
制定细则约束弃狗者
很多市民认为,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大管理流浪狗的同时,也应该订立相关细则以对遗弃宠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管束。“光管住狗管不住人,最终是很难治理狗患的!”一名姓刘的市民这样认为。
广州市公安部门呼吁,如果群众发现流浪狗伤人的事,请及时报警。如果市民手中有多余的狗,不要抛弃,而应及时与犬只留验机构联系,他们负责将这些狗统一收留,然后送到有关部门统一处理。